红色党政风,乡村振兴新篇章
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
乡村振兴责任制
乡村振兴责任制是落实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,旨在明确各级党委、政府和相关部门在乡村振兴中的职责分工,压实责任,形成齐抓共管、协同推进的格局。
实施办法
为确保乡村振兴责任制有效实施,特制定本实施办法:
一、职责分工
- 党委:统筹领导乡村振兴工作,制定和完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,协调解决重大问题,督促检查责任落实。
- 政府:负责乡村振兴具体实施,制定和实施乡村振兴政策措施,组织开展乡村建设和产业发展,保障民生改善。
- 相关部门:根据各自职责,协同推进乡村振兴工作,提供技术支持、资金保障和政策指导。
二、责任落实
- 党委书记:作为乡村振兴第一责任人,全面负责本辖区乡村振兴工作,统筹协调各方力量,确保责任落实。
- 政府主要负责人:负责组织实施乡村振兴具体工作,制定和实施乡村振兴规划,保障资金投入,推进产业发展。
- 相关部门负责人:根据各自职责,负责乡村振兴相关领域的工作,提供技术指导、资金支持和政策保障。
三、考核评价
- 考核指标:根据乡村振兴战略目标和任务,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体系,对各级党委、政府和相关部门的乡村振兴工作进行考核。
- 考核方式:采取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,通过实地考察、数据分析和群众评价等方式进行考核。
- 考核结果:考核结果作为党委、政府和相关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,并纳入绩效管理体系。
红色党政风
红色党政风是党中央提出的新时代党风建设要求,强调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,以严明党的纪律为保障,以作风建设为突破口,以制度建设为根本,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。
在乡村振兴工作中,要坚持红色党政风,做到:
- 坚定理想信念: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,不忘初心,牢记使命。
- 严守纪律规矩: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,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。
- 求真务实:深入基层,调查研究,解决实际问题,不搞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。
- 清正廉洁: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,自觉抵制各种诱惑,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。
通过坚持红色党政风,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,为乡村振兴工作提供坚强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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