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国国家机构——国家行政机关
国家行政机关
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,是国家行政管理的主体。我国的国家行政机关体系主要包括:
1. 国务院
国务院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,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。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:
- 执行宪法和法律,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;
- 领导和管理国家行政工作;
- 制定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;
- 管理国家事务,包括外交、国防、公共安全、民族事务、经济建设、教育、科学、文化、卫生、体育等;
- 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,维护社会稳定。
2.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
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,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使下列职权:
- 执行宪法和法律,制定地方性法规和规章;
- 领导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工作;
- 制定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预算;
- 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、文化、教育、卫生、体育等事务;
- 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,维护社会稳定。
3. 行政机关的组成
国家行政机关由下列组成:
- 国务院及其组成部门;
-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;
- 其他依法设立的行政机关。
4. 行政机关的职责
国家行政机关的主要职责包括:
- 贯彻执行法律、法规和政策;
- 管理国家事务,维护社会秩序;
- 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;
- 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。
5. 行政机关的监督
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主要包括:
- 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;
- 监察机关的监督;
- 司法机关的监督;
- 社会舆论的监督。
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,必须依法行政,接受人民的监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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